一、安全防護
自動灌裝生產線上的安全保護裝置,能在操作人員遵守操作規程的情況下,保證人身安全。對操作人員可能構成危險的暴露部位,應配備防護裝置。自動灌裝生產線傳動動力的外露部分,如齒輪、鏈輪等傳動機構應按照本標準及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保護。
自動灌裝機構必須對加壓灌裝過程中可能引起包裝或包裝容器爆炸的設備配備保護裝置,以避免爆炸對操作人員造成傷害。當灌裝有毒或不健康的物料時,必須確保對人員沒有風險。
二、一般要求
自動灌裝生產線將產品標簽固定在自動灌裝生產線或設備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在正常工作狀態下的額定電流和電壓、額定壓力和溫度等技術參數。對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危險部位的
自動灌裝機,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任何可能構成危險的傳送帶應盡可能地放置在機體內。必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外露部件,如旋轉、運動或往復運動。自動灌溉機在運行中容易松動的部位,必須有可靠的防松動措施。包裝機械的工作部件應配備保護裝置,當設備不能立即停止工作時,避免發生事故。
自動灌裝機械應清楚地標明操作、潤滑、安全或警告等各種標志。
三、使用和維護
自動灌裝生產線只能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操作和維護。應該有一本能正確指導操作人員使用的手冊。
化工灌裝機應定期檢查,以保證設備的功能和各部件。
自動灌裝機械應盡快進行調整、潤滑和保養,不應取消保護措施。如果在調整和維護,設備的按鈕開關位于操作員的操作位置,或幾個人員同時工作,應該有一個特別的人在工作位置的工作可以監控和設備可以迅速停止。在液體灌溉機運行過程中,若操作者的面部有可能受傷,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